二是贷款贴息。落实贷款贴息资金0.2亿元,对带动贫困户受益面大、就业人口多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给予贴息补助,累计为贫困户提供就业岗位达1200余个,实现贫困户年均增收2万元以上。
三是金融贷款。累计为贫困户发放1.5万户次扶贫小额信贷资金5.8亿元,为龙头企业和农民合作社发放贷款3.2亿元,有效促进了农业特色产业发展。
四是农业保险。大力开展农业保险“扩面、降费、增补”行动,鼓励带贫主体全面参保。全区累计实施柑橘收益保险6万亩、生猪保险92.4万头、渔业保险0.7万亩、能繁母猪保险6.9万头,理赔高达1600万元,极大程度降低了农业生产风险。